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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證實:召妓男曾與陳致中用同一手機

更新日期:2010/09/14 09:46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
前總統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被爆疑似召妓,控告《壹週刊》案昨天(13日)在高雄地方法院二度開庭,陳致中仍未出庭;審判長證實,陳致中的「0958」手機門號,與召妓男「0953」門號曾使用同一支手機。

 

陳致中昨天以要跑行程為由,再次未出庭,由他的律師羅鼎城出庭,《壹週刊》由委任律師葉銘進出庭。審判長洪能超表示,陳致中應該積極出庭,因為有很多疑點需要他親自澄清,法院已盡量選時間讓他出庭,「不來實在可惜」。

 

庭訊按照原定計劃,當庭勘驗《壹週刊》取得的召妓男錄音光碟共二張,內容是「召妓男」從今年2月到7月間以「0953」門號打的20通召妓紀錄,可聽到之前《壹週刊》曝光過的內容,如:應召業者喚召妓男「大哥」,介紹他「年輕、胸部大」,還有召妓男說「剛才媽媽有打電話」等等。

 

聽完之後,陳的委任律師羅鼎城表示「召妓男」聲音不像陳致中,而當法官問是否由法院委託專家比對?羅鼎城表示沒有必要;《壹週刊》委任律師葉銘進則表示應該是陳致中,且經過美國專家聲紋比對,已證實與陳致中的聲音高度相似。

 

洪能超表示,調閱通聯紀錄發現,陳致中「0958」門號和召妓男「0953」門號曾經使用同一支手機(陳致中的黑莓機),審判長詢問律師,為何兩張sim卡會使用同一支手機?羅鼎城表示,陳致中不清楚為何台灣大哥大陳報的「0953」手機序號為什麼和他的「0958」相同,陳致中揣測,可能是他和友人林偉斌共處時,林用陳的手機撥打電話,並更換sim卡。

 

另外,洪能超提示陳致中住的「人文首璽」管委會答覆法院的公文,指出7月的電梯、停車場和大樓出入口監視錄影畫面,已經自動覆蓋掉,大樓監視器並沒有壞;陳致中也沒有向管委會調過監視錄影畫面。四季汽車旅館也回函表示,7月2日、3日沒有陳致中休旅車進出記錄。

 

法院裁定10月4日開庭,並傳喚陳致中、《壹週刊》記者陳肅瑜和陳致中友人林偉斌、四季旅館櫃檯7月2日值班人員,和「0953」門號所有人「髮思物語」永和分店店長洪雅惠;據了解,洪女常幫扁家人剪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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